25日下午,《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经过,将于本年7月1日起实施。《法令》清晰福建省实施食用农产品许诺合格合格证与一品一码食物安全信息追溯并行准则,赋予农产品“身份证”,让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定心。
“省政府农业乡村、海洋与渔业、林业主管部门树立食用农产品许诺合格合格证与一品一码食物安全信息追溯并行体系,并保证追溯信息在有关部门间有用同享。”《法令》清晰,农产品出产企业、农人专业合作社,已处理商场主体挂号的家庭农场、畜禽屠宰厂(场、点)、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出售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在并行体系挂号,照实录入追溯信息并生成追溯凭据。未按规则录入追溯信息、生成追溯凭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乡村、海洋与渔业、林业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责任责令期限改正,给予正告;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食物出产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出售者、中型及以上超市、实施一致配送运营方法的食物运营企业、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团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心厨房、连锁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含托幼组织食堂)、养老组织食堂、医疗组织食堂收购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并留存追溯凭据或许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违者由商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期限改正,给予正告;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法令》清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采纳必定的办法,鼓舞从事食用农产品加工服务的企业选用通明、视频等方法,向社会公众展现加工服务相关进程。选用视频方法展现的,可以终究靠视频直播的方法向社会公众展现,或许将视频信息上传至其参加的网络服务第三方渠道。网络服务第三方渠道应当为视频信息上传、社会公众观看供给接口、展现页面。(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