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查看机关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为咱们免除了2万元加处罚款,公司的资金困难得到了缓解。”近来,河南省泌阳县某纯净水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某对前来回访的该县查看院查看官由衷地感谢。
2021年8月20日,泌阳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在法律中发现,辖区内某纯净水有限公司出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超支,不契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关于包装饮用水的要求,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向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议,处以2万元罚款。该公司得知桶装水不合格后,当即告诉经销商中止出售,逐一单位召回并毁掉,随后及时来更新了灌装机等设备。
2022年5月18日,因某纯净水有限公司未及时交纳罚款,也未在规则期限内请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泌阳县商场监督管理局经催告无果后,向泌阳县法院请求强制履行罚款本金2万元,加处罚款2万元,合计4万元。同年8月15日,泌阳县法院作出准予履行裁决后,经过履行网络查控体系查明,被履行人某纯净水有限公司无可供履行的产业,遂裁决完结本次履行程序,并将该公司归入失期被履行人名单。2023年6月13日,泌阳县商场监督管理局经查验确定,某纯净水有限公司出产的桶装纯净水合格。
2024年6月25日,因困难,某纯净水有限公司向泌阳县查看院请求监督。受理案子后,承办查看官经过屡次听取该公司负责人定见、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某纯净水有限公司系小微非公有制企业,受三年疫情和近期经济下降带来的压力影响,运营状况不佳,已捉襟见肘、濒临破产。一起,查看官还核实,该公司在事发后战胜运营困难,活跃采纳补救措施,并表明乐意交纳罚款,契合行政强制法第42条所规则的能够减免加处罚款的景象。
2024年6月27日,泌阳县查看院就该案安排举行揭露听证会,约请公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参与。听证会上,承办查看官具体的介绍了案子的基本状况和案子的争议焦点,并进行释法说理,说明实质性化解该案行政争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听证员们环绕该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所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加处罚款能否减免等问题进行充沛评论后,共同以为泌阳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可依法对加处罚款部分予以减免。
在归纳听取各方定见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则法律规则,2024年7月15日,泌阳县查看院向该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查看主张书,主张依法对某纯净水有限公司请求减免加处罚款进行审阅查看,并作出是否予以减免的决议。收到查看主张书后,泌阳县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调查核实状况,以为该公司契合减免条件,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减免加处罚款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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